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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不是制度缺陷的替罪羊

2016年10月31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继河北、辽宁、山东等地选择暂停修建经济适用房后,湖北武汉、江西九江等地近日也开始出现此类呼声和决定,一场经适房建设的叫停潮正悄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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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部分有适当购买力的低收入群体还在做着经适房之梦时,蓦然回首却发现,一股取消经适房的风潮正劲。又有一帮所谓的专家在号称经过“调查”后砸出“砖”来:经适房过时了,廉租房、公租房才是名副其实的保障性住房。如此,当京广沪在房子上纠结于买不起、租不起时,二线城市似乎又该面临经适房之梦破灭的痛苦了。
  正如当年不缺房子的知名专家茅于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频出“政府不应建经适房”、“建设经适房破坏了房地产市场”、“廉租房不应设厕所”等雷人雷语一样,如今的专家之所以再次向经适房政策砸“砖”,则是站在建设经适房“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缺乏透明的操作平台”等伪命题之上的。
  然而,各地的经适房之所以频频出现“n连号”事件、公务员团购事件,难道罪在经适房政策之本身吗?旨在保障低购买力群体住房的经适房政策显然是无罪的,正是因为各地政府原本应该公开、透明、公正的分配机制缺乏执行力,并沦为权力和金钱的傀儡,才使得原本属于低购买力群体的经适房也成了靠资本和权力来运作的“香饽饽”。而当各地的经适房面积越建越大,规划越来越高档,分配越来越不公,也就为高高在上、缺乏判断力的专家留下了声讨的口实,更成为政府管理不力的替罪羊。
  但专家们渴望的所谓廉租房、公租房政策就“公共、透明”了吗?南京的写信求廉租房事件已经告诉我们,没有“市长批示”,廉租房有时候也难免“不符合条件”。而从保障群体上来看,经适房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购买能力、但购买力不是很强的这部分群体,而廉租房、公租房则是针对完全没有购买力的群体。如果对经适房予以一刀切,则显然满足不了市场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并有可能催生一批买不起、租不着的“夹心层”。
  事实上,在保障性住房的审核机制尚且不够公开透明、分配机制又缺乏有效监督手段的当前,无论是经适房、公租房还是廉租房,都不能完全圆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而因机制、管理有瑕疵而取消经适房来换取“公开和透明”,又显然是愚蠢的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