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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浅议整治城区交通拥堵

2018年4月27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全国又提出了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道路交通执法、管理、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车流及车辆、驾驶人数量大量增加,一些地区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日趋严重,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城区道路交通不畅问题日益加剧,与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很不适应,直接制约着当前经济的发展,也与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要求差距甚远。笔者根据自己在交通管理实践中的观察和实践,认为产生拥堵现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道路交通不够均衡,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从县城看,道路结构大部分都是原有的框架,不少地方因为财政收入不景气,没有大的投资
再者在管理体制上不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基本是孤军作战,虽然长期超负荷运转,但由于交通管理权力分散,管理效果并不理想,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能参与道路的设计,一些单位和个人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批准在道路两侧乱开口子,乱挖、乱掘,在影响交通安全的路段、区域修建停车场,一些部门只收费不管理或只求管理参与不求管理效果,致使车辆乱停、乱放,人车分流难以治理,违章占道、摆摊设点屡清不断,“钉子户、难缠户”无理蛮占、纠缠,给城区交通不畅雪上加霜。
二、道路管理任务繁重,现有警力严重不足
目前,县城道路交通管理面广线长,普遍存在着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交通管理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没有能被政府领导充分认识,认为只要把主干道路疏通就行了,城镇拥堵一些关系不大。缺乏现代化交通意识。因而对道路交通管理重视不够,保障措施不到位。二是警力严重不足,仅以我县为例,城区主干道共8条,而城区中队仅有在编民警5人,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经上级同意招聘了一部分交通协管员,但他们不是执法主体,不具备单独执法资格,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着手脚,制约了整治力度。三是县城居民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文明交通意识低,无视交通法规抢道通行,违章通行、停放无序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规范化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各职能主管部门,形不成整体作战格局
在对县城管理中,直接参与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有运管、城管、工商等部门,但在具体操作中却是各自为战,各自围绕自己的小圈子打转转,长期以来形成了各敲各的鼓,各打各的锣的恶性循环。缺乏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实际对交通管理还是交警一家孤军作战。如出店经营和摆摊设点问题,交警虽然进行经常性管理,仍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城区主要出入口,商贾小贩为了抢占有利位置,侵占路面得寸进吃,使这里的交通普遍成为“瓶颈”,一到晚上,他们更是肆无忌惮,将路口挤得水泄不通,如果工商、运管、城管与交警通力协调,密切配合,都在维护秩序上着手考虑,强化管理措施,交通秩序将会是另一番景象。
四、车辆管理不规范,车辆乱停、乱放多
一是交警与运管管理权限不明确。如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应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但其他单位为了争收、创收,对停车场把持不放,还不经公安机关批准私自在妨碍交通的路段、部位建设停车场,造成机动车经常在这里乱停、乱放,致使交通拥堵。二是不少县城“招手即停”车辆较多,虽然方便了群众,但因招手即停,到处停车,没有划出固定的停车站、点,影响了交通畅通。三是营运客车兜圈争抢拉客。为了寻找客源,反复在城区主要道路兜圈子,给本已负重的道路交通增加了不应有的负荷。
鉴于以上原因,为了提高县城道路交通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党委、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务必树立现代化交通的观念,增强规范化管理意识,要从长计议,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邀请有关部门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力求按规范化要求修路建道,确保各种配套设施一次性建成,防止重复建设。同时,要加强对现有道路的修复改造,保证路况良好。城建部门确需挖掘道路,必需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方可施工,以保证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管理得当。
2、加大对城区居民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其遵章守法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减少违法率。以“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声、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良好的出行习惯,从根源上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
3、加大对城区交通的协调管理,由政府牵头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屏弃以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家唱“独角戏”、跳“独脚舞”的尴尬局面,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店外营业,摆摊设点和违章占道的综合治理。要具体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在交通管理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开展工作,做到既分工具体,又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确保治理有序。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道路交通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由公安机关统一依法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争权夺利。还应规范城区营运管理,开辟公交线路,指定固定的停车站点,禁止乱停、乱上、下旅客,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公交车辆不准上线,确保县城交通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