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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要求54家单位限期整改校园安全隐患

2018年12月18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10月29日,义乌市教育局就启东小学、曙光小学、育英小学等54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在11月2日之前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为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义乌市教育局于9月下旬组织19个督查组,对全市8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开展秋季安全工作的全面督查,教育监察大队、镇街中心校组织网格人员对民办学校、新义乌人子女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督查检查,教育局、镇街中心校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及相关镇街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开展督查检查。督查内容涵盖校园安保反恐防暴、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情况、食品卫生安全、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等6大类共37项。

  本次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部分学校对于校园欺凌防范落实年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在校内公布校园欺凌举报电话,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不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存在网上下载、抄袭现象;二是部分学校对于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不到位,未进行分层分类签订安全责任书;三是部分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放置在监控范围内;四是部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存在应付,没有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课,向家长发送周末安全提醒;五是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意识不强,不管是安全设备的使用还是安全保障方面,设备和制度都变成了应付检查的工具,而没有真正从保障师生安全角度去考虑问题,如个别民办教育机构将警棍挂在高处、把辣椒水藏起来或买来未曾开封、安全巡查痕迹管理随意、未将有煤气罐的餐厅与教学区域分离设置等。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截至目前,部分单位已经整改完毕,但还有54家单位尚未整改到位。为消除安全隐患,义乌市教育局对这54家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在11月2日之前整改完毕。同时明确要求,每项整改工作根据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分工安排落实一名督办人,要求各督办人督促相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届时,该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由局党委约谈学校党政领导;对新义乌人子女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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