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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交通肇事罪拒不赔偿的如何处罚

2022年10月11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杨丽华,东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对于机动车来讲,在购车的同时就需要购买一些保险,包括强制购买的交强险。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赔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1、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法》第53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虽然规定由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但这显然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利益所设立的制度,只有在肇事者逃逸且无法确定肇事车辆投保公司的情形下才适用此项规定,从此条款并不能得出保险公司在此情形下免赔。

  2、对于商业第三者险部分,保险公司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因为肇事逃逸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本应承担的保险并不会造成实质上的加重或减轻。且保险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而免责,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保险公司反而会从中获益,这并不符合《保险法》的立法本意。

  3、对于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扩大损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第三者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赔偿,如果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扩大,这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于这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赔偿问题,应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赔偿:如果肇事车辆未投保或因逃逸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的投保公司,应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丧葬费用;如果能够确定肇事车辆的投保公司,那么对于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依照《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可知:

  1、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免除范围之内

  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2、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免除范围之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

  3、保险公司通常抗辩会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亦未规定肇事逃逸时,保险人可免于赔偿保险金

  从该条的文义来看,该条仅规定肇事逃逸的,救助基金有先行垫付受害人部分费用的义务,但既未规定保险人可免除赔偿,也未规定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所以即使发生肇事后逃逸时,保险人亦不能据此免除保险金支付义务。将第二十四条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其他条文加以整体解读,亦能得出上述结论。法律法规设置社会救助基金目的是为受害人在交强险无法给予充分、及时的救济时,提供补救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当交强险不足以赔偿或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和抢救费时,社会救助基金才负有法定的垫付义务;若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因肇事逃逸无法确定其是否参加了交强险时,社会救助基金负有垫付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二十四条将机动车肇事逃逸作为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情形之一的原因,是为了避免人逃逸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受害人利益得不到保障,立法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是免除保险人的。本案中陈某虽于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嗣后自行投案并及时通知了张某,故社会保险基金垫付的法定情形已消失,陈某应当及时履行赔偿或垫付义务。

  三、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

  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是驾驶员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所谓犯罪主体,就是你就是这个交通肇事罪的罪犯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要吊销驾驶证的。但是释放后可以重新申领或者考取驾照。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交通肇事罪拒不赔偿的如何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认定,如果确实是车主的的,需要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在生活中,交通肇事车主拒不赔偿怎么办呢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的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拒不赔偿的如何处罚的详细内容吧。

  一、交通肇事罪拒不赔偿的如何处罚

  一)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9、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0、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11、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

  1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二审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上诉的判决

  开庭宣判

  1、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2、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3、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