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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哪些情形可以现场收缴罚款?
2013年4月24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文章来源:
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
杨丽华
[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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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dyzmls.com/news/view.asp?id=75216432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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