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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接小孩顺手老师手机的判决受到赞赏

2013年4月27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一位父亲到学校接小孩放学时,一时贪心,顺手牵羊偷走了老师办公室里的一部手机,结果偷鸡不成反蚀把米。3月18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单处被告人张某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某表示服判,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决心痛改前非,做一位好父亲。

  张某家住靖西县一个边境小镇龙,其小孩在镇中心小学就读。2012年12月3日17时许,在小孩放学时间,他象往常一样兴冲冲到学校接小孩。因时间还早,在小孩放学前他随意到学校里闲逛。当他从学校教学楼二楼时,见到一间教师办公室窗户虚掩,他好奇地往里一瞧,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只见靠窗的办公桌上放有一部白色手机,他顿起贪念,左右盼顾无人,即将窗户打开伸手将该手机拿出放入自己口袋中,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然天网恢恢蔬而不漏,张某盗窃手机之事很快被查清,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为1235元。破案后该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张某到案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不当初,请求从宽处理。被害人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办案单位综合本案具体情况,出于对本案特殊性的考虑,为了避免在孩子当中产生不良影响,决定对张某单处罚金。法院这种人性化的判决,在当地一致受到好评。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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