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拖欠货款 卖家身陷困境
2013年9月9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本是生意伙伴的两家公司,却因恶意货款拖欠问题分道扬镳,最后演变成对簿公堂。日前,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择日作出判决。
2009年10月,被告百色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扬中市某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第一份加工定作合同,双方第一次的合作完美成功;基于第一次的成功合作,被告在以后同原告购买矿用电器时,均采用电话保单或者传真的方式,原告也十分信任被告,按照被告所说的保单给被告发货,但是经过双方对账后,发现被告方累计欠款达到150459元之巨,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催缴,被告均恶意拖欠原告的货款,给原告造成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险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