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知名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保障性住房

置业指导: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

2013年9月10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读者刘先生问: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表弟是,他申请了一个经适房指标,与我达成了口头协议,把指标让给我,我出钱买,将来办理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回答: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刘先生和表弟达成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当事人明知刘先生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属于主观恶意,协议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