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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友两肋插刀 伤人赔钱又判刑

2013年11月25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一名男子见自已女友的数码相机被他人扣留,不问青红皂白,手持钢管将他人砸伤,最终赔钱又被判刑。10月16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一审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现年26岁的广西田东县江城镇那蒙村男子黄某来到天等县务工,并与在天等县天福路“时匠时空装饰店”务工的年青女子舒有燕相识恋爱。2009年12月5日,时匠时空装饰店老板丁某怀疑在其店内务工的舒有燕偷走其放在店里的一条金手链,就扣押她的一部数码相机。舒有燕就把这事告诉她男朋友黄某。为了在女友面前表现一番,当晚,黄某手持钢管来到时匠时空装饰店将丁某打伤后外逃躲避抓捕。经天等县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丁某左侧肱骨骨折属轻伤。2011年9月19日,黄某主动到天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于2012年7月16日与被害人丁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丁某经济损失23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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