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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刑释月余“重操旧业” 半年入室行窃18次

2015年2月5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90后小伙刑释出狱月余“重操旧业”,半年入室盗窃18次。记者21日从重庆巫山县法院获悉,被告人李辉川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辉川(1992年出生)自2011年12月21日到2012年6月21日半年内,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巫山县城内,多次在凌晨利用自制塑料卡片插卡开锁,进入18名被害人家中,共盗走笔记本电脑2台、数码相机1台、手机5部、手表、香烟等财物和现金,经统计被盗财物价值18928元。2012年6月28日21时许,李辉川在巫山县某汽车站被民警抓获。

  另查明,李辉川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0月27日被巫山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1年11月23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辉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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