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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受害人尸体如何处理?
2015年5月4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按受代存。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文章来源:
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
杨丽华
[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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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dyzmls.com/news/view.asp?id=81716967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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