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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人结伙抢劫葡萄300斤逃亡10年后自首

2017年4月28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中国法院网讯 只因一时嘴馋,与人结伙以暴力方法强抢他人种植的葡萄,劫得葡萄三百斤,当时市值仅200余元。案发后潜逃十年终悔悟,主动投案获轻罚。6月21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昝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唐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夏季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某、昝某与其他数人在其所居住村子南面相遇,共同商议到赵庄摘葡萄吃,后携带木棍、编织袋等作案工具,窜至本镇黑龙庙村赵庄杨某的葡萄园内,对看护葡萄的李某威胁道:“别吭声,吭声了揍你”,并用木棍敲打床沿对杨威胁不让起床,当晚共抢走园内葡萄约300斤,价值200余元。所抢葡萄被告等人共同分肥。案发后,被告人昝某外逃十年,于2010年8月19日主动到唐河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唐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昝某结伙以暴力威胁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结合两人犯罪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昝某作出上述判决。同案被告人周某此前已因其他犯罪获刑五年,正在服刑中,又因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加原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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