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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代领同事信用卡消费被判刑

2017年7月17日  花都区知名律师   http://www.dyzmls.com/

  亚心网讯 ( 姚成 通讯员 任万民) “若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吴晓涛(化名)自作聪明拿同事信用卡“消费”,结果为自己换来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7月27日,从和静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此事。吴晓涛与同事刘桐士(化名)都是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8月,两人一起用相同的固定电话号码作为家庭电话,填写了办理银行信用卡的申请材料。没想到,正是一起办理银行信用卡,引出了后面的信用卡诈骗案。

  今年1月2日,吴晓涛在公司文印室内发现银行寄给刘桐士的信件,他感觉里面应该是信用卡,遂在公司收文登记本上签署“刘桐士”的姓名后将该信用卡代领。之后,吴晓涛持卡消费近7000元。

  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吴晓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文章来源:花都区知名律师
律师:杨丽华[花都区]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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